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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局进行商标查询时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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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局进行商标查询时需要注意什么?

作者:桂林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27 08:49:04

在商标局进行商标查询时需要注意什么,在桂林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商标查询非常的重要,它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风险产生,还可以增加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在注册商标之前都有必要进行商标查询,那么在商标局进行商标查询时需要注意什么?

1、在自己填写《商标查询单》的时候,一定要文字清晰规范,按照规范来填写,填写字母时需主要使用大写字母;

2、《商标查询单》的填写有限制的,只可以填写一个文字商标和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3、填写商品或服务项目是必须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名称来规范填写,注意不能填写商品分类的组名。

上海市工商局检查总队曾经接到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济南D有限公司冒充银联公司开展业务活动的举报。检查总队迅速行动,会同公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经查,D公司未经允许,擅自在其经营场所的招牌、员工的工号牌、名片、宣传资料、POS机等载体上使用“银联”标识,并且D公司以“中国银联上海分公司”的名义签发的授权书系伪造。检查总队认为,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6万余元。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人员对本案的处理产生两点争议:一是本案是否可移送司法机关,二是D公司行为是否属于对银联商标的合理使用?最终办案机构认为,本案无法移送司法机关。因为现行《刑法》及司法解释都将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犯罪对象限定为商品商标。罪刑法定原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因此不能依据《商标法》第四条第二款“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和第六十七条“未经桂林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认定服务商标同样受《刑法》保护。

办案机构还认为,D公司的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银联商标的行为。业界目前对何为商标合理使用仍有诸多不同看法,“商标合理使用”这一名称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首次提出的。2004年、2006年北京市高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都将“使用出于善意”作为侵权认定考虑的要素。另外,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关于保护服务商标若干问题的意见》(商标〔1999〕12号)第七条列举了不构成侵犯服务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该条同时有一个但书规定,即“但具有明显不正当竞争意图的除外”。本案中D公司具有明显的不正当竞争意图,是恶意使用注册商标,因此应认定其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本课题组认为,针对服务商标行政保护中的难点,有关部门应从立法和程序规范两方面着手,切实加大服务商标行政保护力度。一是建立以《商标法》为核心,各行业法为保障的服务商标保护法律体系。服务商标不像商品商标那样有一个实在使用的载体,调查时难以确定具体对象,管理工作存在一定难度。服务质量没有法定标准,形式多样,对不同服务对象或在不同时间段,服务不可能完全一样。服务商标的使用,不论通过广告使用还是在服务场所指示,或是在服务过程中提供给顾客的物品上指示,关键在于服务商标使用的效果。因此,针对目前法律法规缺乏操作性的现实,对服务商标的使用和管理除加强商标立法以外,还应与《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各行业法结合起来。

二是形成完善的服务商标行政保护程序规范。

1.完善罚款制度。设立最低数额,适当提高最高限额,真正发挥行政处罚的警示作用。

2.合理确定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和违法经营额。在这点上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美国一些独特的民间组织在各行业中属于权威性机构,可以及时应当事人或法院请求提供专家性意见,尤其像国际协会这样已树立权威的组织,其提供的专家性意见可直接为法院判定民事赔偿提供有效帮助。建议我国借鉴美国的经验,培育民间机构或法律服务机构,提供专家性意见,形成有形的数据,使违法经营额计算更加公正、客观。

3.强化行刑衔接,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调配合。随着我国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服务商标的重要性日益明显,价值更加突出。服务商标侵权行为也层出不穷,仅以民事和行政手段无法全面规制当前的违法行为。课题组认为,应将服务商标纳入刑法保护中。

目前我国刑法有关服务商标的规定并不明确,应完善服务商标的刑法规制,使服务商标的行政和司法保护相互支持,改变目前行政机关不愿移送或无法移送的情况。

商标的意义可以分为内在意义和获得意义。固有的显著性是指用文字、数字等来区分和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的功能。获得显著性是指在使用过程中,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在产生第二种含义后,原本无法区分,但能够区分和识别的。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商标不得作为桂林商标注册:直接标明货物的质量、主要原材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性;前款所列商标经使用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的,可以注册为商标。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标志均不具有显著性,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判断商标的内在意义,主要取决于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和其他要素是捏造的、任意的、暗示的还是纯描述性的:

①发明商标是指虚构的商标标识,因此具有内在的意义,如日产。日产的日语名称是NipponSangyo,意思是日本工业公司“日产”来自“日本”的前两个字母和“三洋”的前三个字母。这是个捏造的词。

②任意性是指商标的原意在新的领域使用,因此它具有内在的意义,如“苹果”手机。苹果是一种水果,但它作为手机的商标使用,使得商标具有很高的意义。

③暗示性是指使用某一产品或服务的某些特征作为商标,通常具有内在的意义,如“飘柔”洗发水《乱世佳人》和《柔软》都是用来表示消费者在使用产品后头发会变得更加柔韧,这使得消费者对产品的印象更加深刻,使商标具有更高的意义。

④纯描述是指对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主要原材料、功能、用途、重量和数量的直接描述,一般没有内在的意义,如“米”酒“米”是白酒的主要原料之一。作为白酒的商标,它可以提高商标的识别率和意义。

判断一个商标是否具有获得意义,主要是看没有内在意义的原商标标识能否通过长期使用而获得第二意义,从而获得意义。比如六个核桃,虽然“六个核桃”是商品的主要原材料,但是经过多年的宣传和销售,“六个核桃”的含义已经从描述商品的原材料变为能够辨别商品的来源,意义重大,因此可以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商品或者服务的通用名称,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依法或者约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在命名商标时,我们必须避免使用常见的名称。在使用商标时,可以在商标上添加一些描述性的词语,如“中华”作为“中华牙膏”,以防止商标被削弱。当我们命名一个商标的时候,我们可以自己创造一个词,这样我们就不必担心这个商标与别人之前注册的商标的相似性或相似性,我们也可以增强商标的意义。

对于公司注册地点的选择,我们首先满足您客户/供应商的基本要求,保证商业往来正常进行,公司注册小编告诉您应该考虑以下几点:

1.交易方是否限定你的公司注册地点。比如某几个地方的公司会被交易方列入黑名单,进不了他们的供应商系统,那你就不能选那几个国家注册。

2.交易方是否限定你的银行账户地点。如果要求你的收款/付款账户是在英国的,而你注册的公司不能在英国开账户,白搭。

3.交易方是否需要你有税号。比如和欧盟国家交易,亚马逊商户申请,多要求有欧盟VAT,你做个不是欧盟的公司不行,做了欧盟的公司没申请税号也不行。

4.针对中国,交易方是否要求你开中国发票/增票。你做离岸公司根本开不出中国的发票,或者你做了只能开普票的中国公司而对方只要增票,大家感受下。

5.针对中国,交易方是否只能和你境内人民币交易,且必须走境内人民币公司账户不能现金的,那做离岸公司也是完全帮不上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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