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的构成条件有什么?
品牌是企业乃至国家竞争力的综合体现,代表着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的升级方向。实施品牌战略,加强品牌建设,发展品牌经济,已成为新形势下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及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加强品牌资产的保护,对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品牌保护是一项综合工程,就企业而言,其中心工作在于提高产品质量,树立产品品牌,而产品质量的提高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改良经营管理、改造生产技术。
不管是企业的经营改良还是技术改造以及由此带来的产品质量提高所沉淀在商标上所形成的品牌,都与知识产权的创造与保护密不可分。品牌的载体是企业的商号及其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商标,企业通过长期提供质量稳定的优质产品或服务而获得消费者的认可与信赖,企业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商标和企业的商号成了这种稳定优质的保证,长此以往将在消费者中间形成品牌忠诚,那么这种商标或商号就具有了极大的经济价值,即市场上所称的知名商标或商号所具有的价值。
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品牌竞争日趋激烈,品牌化成为不可抗拒的潮流,品牌保护不仅是企业的事,更是全社会的事情,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系统工程,作为企业,要想成功地塑造品牌做好品牌防护工作,就必须动用整个社会的力量,包括传媒的力量、社会团体的力量、政府的力量以及消费者和法律的保护等众多力量,多角度全方位地当作社会系统工程来做,才会获得品牌经营的最终胜利,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桂林商标注册的流程根据2014年5月1号开始实施的新《商标法》的规定,流程和以往有了较大的区别。商标注册流程网上提交增加了申请人身份证明加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一份,由申请人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pdf格式文件一份。商标注册申请增加了声音商标,将原来的指定颜色和不指定颜色,划到一起,不用做出选择了。指定颜色上传的是彩色商标图样,不指定颜色上传的是黑白色商标图样。新改动的商标注册流程,网上申请减少了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人纸质文件打印递交的环节。减少了很多用纸事项,慢慢改为无纸化办公的事项。商标注册流程(由商标代理公司代为提交的流程):
1、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或签字一份;
2、商标图样一份;
3、商标代理人检索商标是否可以注册;
4、商标代理人制作《商标代理委托书》及其文件;
5、商标申请人和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签订文件;
6、商标申请人安排费用,商标代理公司递交申请;
7、商标受理书下发;
8、a::商标审核通过下发证书(14个月左右)b:商标审核不通过商标驳回(9个月)。
以上时间为预估时间,根据新法规定,商标审查时限为9个月。商标公示时间为3个月,商标证书下发基本需要2个月。合起来的时间为14个月新法也增加了个体户网上递交的流程。个体户网上申请基本和公司申请商标大体一致。在这里就不做介绍了。
一、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所谓自愿注册,是指商标所有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自行决定是否申请桂林商标注册。通过申请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未经注册的商标也能使用,但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得与他人的商标相冲突。商标注册在企业中已经是普遍意识了。所谓强制注册制度,是指国家对生产经营者在某些商品或服务上所使用的全部商标,规定必须经依法注册才能使用的强制性规定。商标法第六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目前,我国规定强制性注册的商标只有:人用药品(西药、针剂和中成药)和烟草制品(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88年1月4日《关于公布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通知》。
二、注册原则所谓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必须通过核准注册,才能取得对该商标专用权的确认。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的保护。
三、国家统一注册原则是指我国的商标注册工作必须由国家商标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批准注册。《商标法》第二条予以了明确的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四、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所谓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时,注册申请在先的商标和申请人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我国《商标法》第十八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没有经过商标权人许可,侵犯、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商标侵权的构成条件有什么?只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即构成侵权行为: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销售了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会给桂林商标注册人带来经济损失,同时也会带来荣誉损害。无论经济损失还是荣誉损害都属于损害事实;
3.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行为人对实施的假冒商标行为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
商标侵权的构成条件以上四点就是商标侵权的构成条件。如果遇到了商标侵权的情况,欢迎来寻求我司的帮助。
上一篇:什么是商标申请在先原则?
最新文章
- 叠彩区商标申请有哪些值得注意的事项[ 2025-01-22 ]
- 灌阳企业商标注册的商业策略与风险管理[ 2025-01-21 ]
- 象山区商标转让需了解的风险评估与应对策略[ 2025-01-20 ]
- 雁山区企业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的可靠性分析[ 2025-01-19 ]
- 叠彩区商标申请材料准备深度解析[ 2025-01-18 ]
- 兴安企业注册商标技巧深度剖析[ 2025-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