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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个人商标转让的可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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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个人商标转让的可选方式

作者:桂林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8-02 08:54:18

图形商标的设计不同于普通的标志设计,商标是需要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注册和保护的。作为设计师在设计桂林商标注册图形商标时,可参考如下注意事项:

一、商标要简单明了商标中数字商标是常见的一种,如555香烟、999胃泰、505神功元气袋等;单字商标如将牌香皂、虎牌万金油等;连字商标如大大牌泡泡糖等。世界名牌如尼康、可口可乐、柯达等上口易记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二、商标的识别性很重要企业设计商标时,总会想到太阳、月亮、星星、风景、名胜、名人、动植物等众所周知的象征物。用风景名胜可渲染产品,用动物可表现动态形象,用名人可扩大知名度。

三、商标设计必须独特商标作为产品的标志、企业的脸面,必须与众不同。强调商标识别性的同时,更要强调独特性和显著性。商标注册的商标设计要构思独特,突破常规,与众不同。

四、借助流行设计商标借助流行的船来为企业(或产品)的商标迎风远航,在营销实践中就有许多成功的例子。如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上虚构的宇宙牌香烟的相声节目,影响很大。某烟厂乘机将新开发的香烟注册为宇宙牌投放市场,获得成功。

五、商标设计要避免相同与近似商标设计如果能做到兼顾造词与含义,效果更好,会收到强化独特性和显著性及赋予商标积极想象的双重绝妙效果。如盛锡福、同升和、IBM等。再如把Sonny这个词去掉一个字母n,变成SONY,就是一个典型的有音无意的新名字。

六、商标设计要考虑国际化商标设计一般要符合目标市场的消费心理和习惯,符合当地的社会文化状况、宗教及喜好禁忌。如东南亚不喜欢绿色;西方国家不喜欢13;日本人不喜欢4;华人喜欢8等。

七、商标设计要考虑延伸性商标设计要有战略眼光,商标注册考虑企业长远发展,应是一个有远见的系统工程。如长虹、海尔,就考虑到它要适应更广阔的经营范围,将来能起到总商标的作用。

八、发明人、创始人可作产品商标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商标设计还可以根据特色产品的发明人、创始人作产品的商标,或用原先的老字号作商标。如张小泉剪刀、王致和腐乳、Adidas等。

注册商标作为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富,可以通过有效的方式进行变现,为桂林商标注册人获取更多的财富。

目前注册商标变现最有效的方式有三种,即商标许可、转让、质押,通过对商标专用权的转移,实现变现。

其中,商标许可是商标注册人与被许可方,通过许可备案的方式,提交给国家商标局,依据法律程序完成商标专用权的授权。被许可方可以按照许可合同合法使用注册商标,同时商标注册人可以获取一定的报酬,实现注册商标的变现。此种商标变现方式,注册商标所有人未发生变化,但注册商标使用者增多,适合于招商加盟、多级代理的商品或服务商标品牌。

商标转让是最常见的注册商标变现方式,一般也被称为商标买卖。商标注册人依据法律程序可以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受让方。双方签订的商标转让是一种有偿合作方式,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该种方式实现商标变现。商标转让完成后,商标专用权发生转移,国家商标局会下发商标转让核准证明,但不会下发新的商标注册证书。商标受让方可以将核准证明与原商标注册证书配合使用。

商标质押是最近几年随着知识产权制度以及产业更加完善,而出现的一种新的变现形式。商标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属于产权的一种,与房屋、车辆等实物产权一样,可以进行质押。商标质押变现也是以借贷的形式实现。商标注册人将获取专用权的注册商标进行质押,从而获取资金或资源,同时需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贷的本金,逾期未还或者违约的,质押的注册商标会被提供质押服务的机构进行拍卖,转让。一般能够申请商标质押的注册商标均为,本身已经具有一定的品牌价值的产权。

以上三种商标变现的方式都需要在合乎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否则出现任何的风险,都需要当事人自负后果。在进行商标变现之前,建议商标注册人通过正规的商标服务机构完成注册商标的许可备案、转让或者质押。

什么是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

根据《马德里议定书》九条之五和《共同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将一项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是指自国际注册之日起五年内,由于基础申请或基础注册被全部或部分驳回、过期、放弃、注销或无效,原属局向国际局申请撤销该项国际注册所列的全部或部分商品和服务,原国际注册的申请人向其国际注册曾有效的某缔约方主管局提交同一商标的注册申请时,该申请应以其国际注册日或后期指定日为申请日期,并且如果该项国际注册曾享有优先权,此申请亦应享有同样的优先权,条件是:

(一)此申请于国际注册被撤销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

(二)申请中所列商品和服务实际包括在国际注册的商品和服务中;

(三)申请符合所适用法律的一切规定,包括费用的规定。

如何将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

(一)申请人应通过代理组织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二)申请人应使用国内注册申请的中文书式,并应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申报具体的商品名称和服务项目。

(三)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应先由国际处审核国际注册日期、优先权日、国际注册的撤销日期以及商品和/或服务的范围。如发现问题,由国际注册处与代理组织联系补正事宜,在规定期限内未补正的退回申请。

(四)经审核无误后,国际注册处在申请书上另附一表格,加注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后确定的申请日期或优先权日期,并交申请人。

(五)申请人将申请书和表格交至通达商标服务中心受理科,该科编定申请日和申请号,之后,该申请进入正常国内审查程序。

(六)国际注册转为国家注册申请的,按一标一类申请,每份申请交纳1000元规费。

随着消费者品牌意识的觉醒,拥有商标是商品的基本要求。除了直接申请注册外,商标也可以通过商标交易的方式获得。由于商标交易周期短、成功率高,商标正日益成为企业获取商标的重要途径。那么,在商标交易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呢?带你去看看。

从外观上看,商标交易是将注册商标出售给他人以取得所有权和专用权,但实际上,在这一过程中,是商标专用权的转让和转移。因此,商标未经注册或者期满未及时续展注册,或者依法被撤销、无效的,不具有法定的商标专用权。也就是说,买方根本没有从商标交易中获得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因此,对商标进行事前调查是非常重要的。贸易前调查主要包括:包括商标是否被核准注册、是否正在注册、商标使用权何时届满、商标是否被撤销、是否被延续等。

只有了解桂林商标注册的真实性及其权力状态的稳定性,才能帮助我们进一步了解和决定是否开始交易。包括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商标是否被许可使用,权利人是否超出许可使用范围等。另外,由于商标的组成部分可以是文字、图形、字母、颜色组合等。这些元素很可能符合原创的要求,并享有版权保护。因此,有必要调查这些要素的著作权是否也掌握在商标权人手中,以避免商标侵权、著作权侵权等问题的发生。包括知道对方是否有权处分商标权,商标注册在何处有效,甚至知道卖方最终拿出交易的商标在注册类别、名称、图形等方面是否一致。

另外,同一商标用于同类商品的,转让权在交易中不能分割;原商标权利人在同一商品或者服务选择中有两个近似商标的,不能只买卖其中一个。商标贸易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货物贸易和银行贸易。因为它是无形资产的交易和权利的转让,必须经过管理部门的批准。换言之,商标交易首先要通过法定程序完成,即“商标转让”;其次,由于是法定程序,必然涉及到转让合同的签订,不能视为口头约定后的成功转让。

第三,双方坐下来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是不够的。只有向国家商标局备案,办理注册商标转让登记,才能排除第三人的权益,保护商标所有人和受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醒有商标交易利害关系的权利人,必须在合同中列出商标名称、商标号和商品类别,并明确规定转让价格和违约责任。分期付款的,应当确定各节点的付款时间和比例,并同意在商标局批准转让后,尽可能多地支付余额,以降低受让方的交易风险。

商标交易前需要理解的一些术语所谓非法转让注册商标,是指该注册商标的转让人不是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者未经该注册商标权利人同意,以欺诈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秘密转让该注册商标。由于现行商标转让程序存在漏洞,不难做到这一点。虽然事后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加以解决和保护,但当事人遭受的重大损失将是无法弥补的。所谓无效转让,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限制条件。此时,虽然商标转让双方已签订商标转让协议,乙方已缴纳商标转让费,但注册商标的转让申请根本无法得到国家商标局的批准,因此该商标的转让无效。由于商标转让无效,商标所有人不变。

由于国家商标局对注册商标转让进行审核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在签订商标转让协议后,无法立即确定转让的商标是否能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在这一时期,商标权具有不确定性,商标受让人很容易受到侵害。所谓部分转让,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人不将与转让商标权利有关的其他类似商标转让给商标的受让人,而是故意或者无意地保留或者隐匿与转让商标相似的部分类似商标。商标转让后,转让人仍可以使用与转让商标相似的其他商标,转让人为造成的商标是实实在在的损害。部分转移问题实质上是无效转移的情形之一。但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商标法实施条例》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因此,国家商标局在受理商标转让申请时,也将对此进行专项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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