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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个人商标申请的详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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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个人商标申请的详细流程

作者:桂林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15 08:52:54

很多个人和企业往往为了能尽快进入市场、推广品牌,可能会先使用商标后再注册,那么问题就来了,未注册商标是否受法律的保护呢?如果使用没有注册的商标会有哪些隐患?跟着小编来一起了解吧!

一、什么是未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指的是没有在国家商标局进行注册,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所以未注册商标不能依据《商标法》进行保护。

二、未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吗?虽然未注册的商标是没办法受到《商标法》保护的,但并非不受其他法律保护。《商标法》主要保护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但是,《民法通则》《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会对未注册商标提供一定的保护。

(1)通过《民法通则》保护未注册商标《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商标被创造或设计出来,使用者因为没有注册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在某种程度上享有一定的民事权利。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特地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标记往往既是企业的商标,又是企业的商号标记,当企业名称与商标相同的时候,任何人未经企业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此商标或抢先将其注册,否则即为民事侵权行为,企业可依法维权。

(2)通过《著作权法》保护未注册商标《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是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

A、文字作品;

B、口述作品;

C、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D、美术、建筑作品;

E、摄影作品;

F、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G、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H、计算机软件;

I、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商标通常情况下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等组合而成的。很多商标更多是文字与图形等共同构成的组合商标,那么这种商标属于美术作品,而美术作品在我国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

(3)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未注册商标《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未注册商标凝聚着商标使用人的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倾注了他们大量的心血和投资。如果他人任意假冒、无偿使用,甚至通过注册独占使用此商标,无异于对商标使用人辛勤劳动的剥夺,属于不正当竞争,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的行为。

三、使用未注册商标有什么隐患?

(1)不受《商标法》保护《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桂林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所以说,企业使用未注册商标的最大风险就是商标无法获得《商标法》的保护。企业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其他企业也能使用该商标。给大家举个例:一家企业生产的美丽牌沐浴露因为物美价廉,很受消费者的欢迎。但A企业没有注册美丽商标,其他厂家就纷纷在自己生产的沐浴露上打上了美丽字样出售,从而损害了A企业的利益。

(2)容易遭到他人抢注在我们国家,商标注册遵循“注册在先原则”。如果企业使用的是未注册的商标,一旦被他人成功抢注商标,那么企业就可能就无法再继续使用该商标,之前花费在宣传该商标的人力、物力、财力也都将付诸东流。

(3)容易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企业使用的未注册商标若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则有可能侵犯了该企业的商标专用权,从而引发商标纠纷,甚至会让双方对薄公堂。如果最终认定企业确实侵犯了他人的商标专用权,还可能会赔偿他人的经济损失。

(4)商标无法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在知识产权领域,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只有成功注册的商标才能受到《商标法》的保护,才能形成商标权。如果企业使用的是未注册的商标,该商标将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无法形成商标权,也就无法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

相信大家看到这里对于未注册商标是否受保护和使用有了一定的概念,虽然没有注册的商标可以使用,但还是存在上述所提到的隐患。所以,建议大家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尽快进行商标注册保护品牌,这样才能获得《商标法》的保护!

根据我国第49条第2款《商标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使用该商标。该局申请撤销该商标。从该条例可以看出,该商标连续三年不会被撤销。这是商标撤销三。但是,在撤销商标时,其成立条件需要同时满足“无理由”和“连续三年未使用”。引入该规定可有效抵制他人恶意拥有商标资源。此外,如果撤回其他人的商标,任何符合商标申请条件的商标都可以申请并注册商标,可以避免商标资源的浪费。

那么,老板如何证明他们在注册商标后使用了商标?在《商标法》中,第48条具有商标“使用”的定义,即“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以及商品交易工具,或用于广告,展览和其他商业活动的商标。以确定货物的来源。因此,只要满足上述行为之一,您就可以证明您正在使用商标,例如饮料。制造商在饮料瓶上印刷商标,并且卡车制造公司将商标制成物体并嵌入汽车前部或停车位。公司在宣传品牌等时反复展示自己的商标,并可作为商标使用的证据提交。因此,想申请撤回商标的人可能无法提出质疑条件。有证据表明该人未在三年内使用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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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的通知工商标字[2009]1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充分发挥商标专用权无形资产的价值,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九月十日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商标专用权无形资产的价值,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程序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负责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

第二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质权登记申请应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提出。质权人和出质人可以直接向商标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第三条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出质人应当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办理质权登记。质权合同和质权登记申请书中应当载明出质的桂林商标注册号。

第四条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

(四)直接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五)出质注册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

(六)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评估报告。如果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已就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了相关书面认可文件,申请人可不再提交;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翻译单位和翻译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第五条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出质人、质权人的姓名(名称)及住址;

(二)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出质注册商标的清单(列明注册商标的注册号、类别及专用期);

(五)担保的范围;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六条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登记日期。商标局自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出质商标注册号、被担保的债权数额、质权登记期限、质权登记日期。

第七条质权登记申请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商标局应当通知申请人,并允许其在30日内补正。申请人逾期不补正或者补正不符合要求的,视为其放弃该质权登记申请,商标局应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一)出质人名称与商标局档案所记载的名称不一致,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证实其为注册商标权利人的;

(二)合同的签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三)商标专用权已经被撤销、被注销或者有效期满未续展的;

(四)商标专用权已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

(五)其他不符合出质条件的。

第九条质权登记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标局应当撤销登记:

(一)发现有属于本办法第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二)质权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

(三)出质的注册商标因法定程序丧失专用权的;

(四)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的。

第十条质权人或出质人的名称(姓名)更改,以及质权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凭下列文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协议或相关证明文件;

(四)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五)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

(六)其他有关文件。出质人名称(姓名)发生变更的,还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商标局办理变更注册人名义申请。

第十一条因被担保的主合同履行期限延长、主债权未能按期实现等原因需要延长质权登记期限的,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应当在质权登记期限到期前,持以下文件申请办理延期登记: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期限延期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当事人双方签署的延期协议;

(四)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五)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

(六)其他有关文件。第十二条办理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或者质权登记期限延期申请后,由商标局在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上加注发还,或者重新核发《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第十三条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需要注销的,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可以持下列文件办理注销申请: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注销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当事人双方签署的解除质权登记协议或合同履行完毕凭证;

(四)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五)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

(六)其他有关文件。质权登记期限届满后,该质权登记自动失效。第十四条《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遗失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补发。

第十五条商标局设立质权登记簿,供相关公众查阅。第十六条反担保及最高额质权适用本规定。第十七条本规定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原《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标字[1997]第127号)废止。

附件:1.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2.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书3.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期限延期申请书4.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注销申请书5.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补发申请书

由于初创公司通常是小型企业,因此该公司可以帮助当今的小型出版商谈论为小型企业选择注册地址,以帮助缺乏经验的企业家选择最佳和最合适的公司地址。进行公司注册。

如何选择小型企业注册地址:

1.租赁办公室作为企业注册地址,使用租用办公室本身作为公司的注册地址,并在该领域进行注册。这些公司通常希望在市区内注册个人公司,生产公司,工业和商业房屋。

2.使用第三方提供的地址(例如开发区)作为公司的注册地址。通常,可以在市区使用由投资促进部门提供的地址,例如郊区开发区和经济园区。公司在开发区的注册是一个特征。大多数公司选择在郊区开发区注册公司。主要原因是享受开发区的高价值和对纳税人最有利的税收应用。

小编认为,公司注册的注册地址主要取决于两个问题:首先,取决于公司经营的业务是否对公司的注册地址有要求。可以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什么样的福利政策,选择更好的公司注册地可以有效地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为避免因公司发展而改变公司注册地址的问题,公司在选择注册地址时必须更加谨慎,要根据自身情况,发展计划,不同地区的政策要求,确定综合了公司的注册地址,因此选择了注册地址,更改的可能性较小,并且减少了不必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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