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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彩区企业注册商标需了解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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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彩区企业注册商标需了解的要点

作者:桂林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08 08:29:50

一、申请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

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二)出质人及质权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

(三)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出质人与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2)质押的原因和目的;

(3)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

(4)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5)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四)质押商标《桂林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五)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委托书;

(六)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上述证明文件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受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件不齐备的,登记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补正。不补正或补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申请日期。

三、登记

登记机关应当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出质人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的;

(二)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的;

(三)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目前,我国企业的品牌意识不断增强,桂林商标注册申请量已经连续14年位居世界第一。然而庞大的商标申请量的背后,却有大量的商标被闲置,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在此情形下商标转让的活动逐渐兴起,有效地盘活了闲置商标资源。

但是对于平时跟商标打交道不多的企业来说,很容易掉进商标转让的法律陷阱中,商标转让的买卖法律常识也是企业必学的技能之一!今天,商标注册小编就为大家分享一下商标转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一、什么是商标转让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二、转让商标的注意事项《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1、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2、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3、转让人应当将注册商标的类似商品以及近似的商标,一并转让给对方;

4、对混淆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并会书面通知申请人;

5、商标转让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三、商标转让所需的材料

1、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

3、商标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

4、商标注册证书/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一份;

6、转让协议公证书或转让申请公证书原件。

四、商标转让的时间以及流程商标转让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6个月左右;它的流程如下: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公告

(5)核发转让证明

五、商标转让的特殊性和法律风险

1、转让人必须是该注册商标或申请商标的权利所有人,他人以欺骗或者不正当手段冒充所有人转让商标的行为不具有效力。

2、转让两人以上的共有商标时,必须经过所有权利人确认同意后才能转让。

3、商标受让人必须具备商标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必须是依法成立并具有经营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受让人是自然人的,则必须是拥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及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并且被转让商标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范围内。

在《商标法》修正前,我国商标立法不允许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桂林商标注册同一商标,不允许商标权的共有。2001年修正后《商标法》增加了共有商标的规定,现行《商标法》第5条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根据商标注册这一条规定,可以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共有的理论基础是民事财产共有制度,商标权作为民事权利的一种,应该允许两个以上权利人共有。共有注册商标的《利人对商标的共有,属于民法上的共同共有,每个共有人都可以独立使用共有商标,但是对共有商标的处分(或者是部分处分),如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专用权的转让,需要所有商标共有人协商一致。商标注册法律依据见《商标法》第5条。

桂林商标注册中存在一个盲查期,业内人都了解过商标查询对于商标注册的重要意义,但商标查询并不是肯定准确的,这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商标存在一个盲查期,很多人可能对于商标盲查期不是很了解,今天我们公司就针对商标注册的盲查期进行介绍。

目前,商标盲查期为4到6个月。商标的盲查期由于繁查询,查询杂的特点这也增加了商标的驳回率,一部分商标在盲查期就被驳回了,这样的的话代理公司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商标盲查期是在申请递交之后,商标局会针对此商标进行一个初期的形式审查,若基本商标组成要素确定之后,会下发一份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并且确定了查询组成要素、商品大类对应无误以后,录入商标数据库,这时候我我们就可以到商标局的官网上查询到这个商标了。

商标受理后到录入数据库的时间大约6个月的时间,具体时间有差异。至此,这将近半年的时间里已经申请未公布的商标,是无法查询到的,我们在商标局网上查询近似的时候,其实比对的是半年来以前公布的商标。至此,即使现在查询到的商标没有之前近似的,也不能保证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已经在申请中还没有录入的。所以说商标查询是商标申请环节中最最重要的一步。由于每天商标局要接收全国各地上百件的商标申请,这些数据在录入数据库也是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也会出现申请提交了,在数据库中查不出的现象。

盲查期一般为半年左右,现在商标审查已经加速了,大约三个月的时间,也就是业界称之为黑暗期。至此,商标注册是有风险的,任何一个代理公司包括商标局也不能保证一个商标可以100%的成功注册。商标注册盲查期的时间是多久?我们公司提醒:如果想要降低黑暗期的风险就要避开一些简单无意义,热门事件的词汇,商标注册有风险,前期一定要仔细查询,分析、排除风险,为注册通过做好扎实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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